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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中医药人才实施意见印发
[发布时间:2022-10-08 10:51:35]   [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]

9月26日,《吉林省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》印发,对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中医药高层次人才、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等做出了一系列部署。

《意见》提出,到2025年,实现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中医医师配置不低于本机构医师总数的60%,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、配备中医医师。到2030年,中医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,人才梯队更加合理,高层次人才规模显著增加,基层人才队伍更加稳固,适应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制度体系基本形成。到2035年,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制度体系更加完善,培养一批中医药领域领军人才、创新团队,人才对我省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更加突出,对健康吉林建设的贡献度显著提升。

就加快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,《意见》明确,探索中医药人才单列计划、单独评价,注重发现和推介中医药优秀人才。面向重大项目、重点实验室、重大人才计划等,吸引、发现、造就在中医药相关领域具有权威性,能够进行方向性、全局性、前瞻性思考,具有卓越科研、医疗领导才能的高层次人才,引领发挥中医药科技原创优势,勇攀医学高峰。充分发挥省部局共建高校和区域医疗中心等作用,调动高校、医院和科研院所积极性,建设一批人才吸引集聚培育中心;培育壮大领军人才队伍。落实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,持续支持岐黄学者、青年岐黄学者、优秀临床人才等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,支持领军人才梯队建设、科研条件提升、管理机制配套等特殊政策,培养造就一批中医临床大家和科技领军人才;促进青年人才脱颖而出。建立健全对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措施,在重点人才项目、重大科技立项等工程计划中设立青年人才支持专项,促使更多青年人才快速成长、早担大任。充分发挥国医大师、全国名中医等名老中医药专家作用,加强传承工作室建设,支持其招收有潜力的青年人才传承培养。

就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,《意见》要求,扩大基层人才供给。持续开展本科层次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。持续开展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,到2025年,为每个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建立1-2个传承工作室,培养一批基层人才。面向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和乡村医生开展中医药知识技能全员培训,用5年左右时间实现人员培训全覆盖,培训一批“能中会西”的基层医生;推动人才向基层流动。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配备,在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中积极招收中医医师,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和中医专长医师在基层执业。推广“县聘乡用”“乡聘村用”等人才管理模式,鼓励紧密型县域医共体、中医区域医联体内人才柔性流动,落实三级中医院对口帮扶,形成上级医院医师定期到医共体、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的长效机制。到2025年,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,80%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。

此外,《意见》还就大力推进西医学习中医、统筹推进重点领域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、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等进行部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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