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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着力推动职业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
[发布时间:2019-11-19 11:17:12]   [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]

2019年7月30日,《健康中国行动(2019-2030年)》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,解读第九个专项行动“职业健康保护行动”有关问题,此项行动着眼于保护全国近8亿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和福祉,以提供全方位职业健康服务为目标的中长期行动,是国家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,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。

吉林省强化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,从过去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源头控制、职业病诊断救治两个重点,转变为以劳动者职业健康为中心,着眼全方位、贯穿全周期、服务全过程,做到职业病与工作相关疾病“双重”预防控制,实现职业人群健康保护全覆盖,推动全省职业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
加强政策研究,提高宣传效能。目前,吉林省职业病危害点多面广,尘毒危害涉及30多个行业领域,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超过23万人。相关数据显示,目前我省不同类型劳动者超过1600万,不少劳动者面临着职业风险、职业危害和职业压力。全省报告的职业病病例占全国职业病总数的比例,远高于我省人口占全国人口总数的比例。

省卫生健康委广泛普及职业健康知识,鼓励个人、家庭参与健康行动中。以《职业病防治法》宣传周活动为载体,向社会广泛开展职业健康知识的视频、图片、美文等征集宣传活动,开展知识竞赛或有奖竞猜,组织以职业健康为主题的文体活动等,推进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、进学校、进社区、进农村、进家庭,广泛深入宣传职业健康知识,提高防治意识,在全社会形成支持职业健康工作、维护劳动者健康的浓厚氛围。同时,大力开展职业健康培训,提高企业负责人、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,让广大一线劳动者了解职业病危害、拒绝职业病危害,筑牢思想“防火墙”。 仅在2019年职业健康宣传周活动中,全省共开展主题宣讲287次、出动宣传人员2882人次,宣传受众人数17万人次。

盯紧源头治理不放松。我省注重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,对违反规定拒不整改的,严厉处罚、公开曝光,并依法将其纳入“黑名单”管理,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。近年来,不断加大对职业病危害治理的投入,仅 2017年便投入240万元,对400户小微企业免费检测帮扶和对10个危害严重项目进行重点治理。通过项目的投入撬动相关企业加大投入力度,激发了更多企业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的积极性。与此同时,深入推进职业病危害治理“百千万工程”建设,纳入《吉林省职业病防治规划(2016-2020)》,制定详实工作方案,明确具体建设标准。2017年,为123户企业颁发“职业病危害治理示范企业”牌匾;2018年,全省共有1108户企业达到了规范企业标准;2019年,开展了万户达标健康企业建设工作,奠定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基础。在研究出台健康企业建设的相关规范和标准方面,我省比国家先行一步。

突出重点,专项攻坚。职业健康中,相对严重的职业病是尘肺病。我省全面加强尘肺病防治,开展“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、尘肺病病人救治救助行动、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行动、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行动和防治技术能力提升行动”五大行动。在治理工作上突出三个重点:一是实施分类治理,大中型企业主要以自查自纠为主;二抓企业负责人,包括法定代表人,实际控制人和主要投资人,把职业病防治的法律责任、工作压力传导到企业法人的身上;三是抓重点岗位和重点人群,把治理重点放在粉尘危害严重的岗位,把工作重心聚焦在流动性强、防护意识差的职业人群。目前,我省已在煤矿、非煤矿山、冶金、化工等领域展开重点部署,力争实现“治理一个行业、淘汰一批落后产能、推动一批企业科技进步、制定一套先进适用技术标准”。

积极开展监测工作,建立防治保障网。2018年开展重点职业病、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三个监测项目,市州级覆盖率均达到100%,县级覆盖率分别达到100%、67%和59%。2019年,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首次专门安排职业病防治资金,用于开展职业病监测等工作,我省职业病防治监测和调查项目也由过去的3项增加到6项,新增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。为更好利用大数据实施职业健康保护,我省还积极推进“互联网+职业健康”工作,逐步将职业危害项目申报、职业健康检查、职业病报告、重点职业病监测等信息统一到一个信息平台,推动建立部门间职业病防治信息互通共享机制。

为建立强有力的职业病防治网,尽量周全所有患者人群,我省从四方面进行着手:一是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建设,到2020年,设区的市至少应确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本辖区内职业病诊断工作,县级行政区域原则上至少确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;二是建立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机构,按照标本兼治、远近结合的原则,探索整合各级各类职业病防治资源,建立涵盖职业病预防、体检、诊断、治疗、康复等功能的技术支撑机构;三是加强疾控机构、职防院所、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职业病科等队伍建设,不断提高基层职业健康服务能力;四是用足相关政策,将职业病防治融入卫生健康领域的相关政策。2018年,吉林省已将尘肺病新增为大病专项救治的病种,利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组织实施了“职业病防治项目”与脱贫攻坚政策紧密衔接,聚焦无责任主体农民工等重点群体、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的救治保障问题,努力推动将“无主”尘肺病农民工纳入低保范畴,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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